国家版权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我市政府于2007年7月24日向国家版权局函告申请承办“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并得到批准。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局已为此次活动的各项承办工作做好了准备,现特申请于2008年4月11日上午在我市举办“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同时真诚地邀请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同志参加并出席此次活动。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承办“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的函
2.关于同意承办“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的函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注:联系人:孟玲,联系电话:023-67502622)
主题词:版权 活动 承办 请示
重庆市版权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