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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杯“我与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渝版权〔2008〕2号)
2008-04-25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相关单位,各位作家、专家:

为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普及版权法律知识,向社会公众宣传版权保护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塑造我市各重点企业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杯“我与版权”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版权”。

可自拟题目。参考题目如下:

(一)××企业与版权;

(二)向抄袭和剽窃说不;

(三)增强版权意识,做合格公民;

(四)保护版权与激励创造;

(五)版权保护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六)企业腾飞的助推器——版权保护;

(七)谁来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八)谁会是下一个维权者;

(九)今天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了吗?

(十)安全有帽,维权有道。

二、征文要求

1.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专家学者近年来在经营、教学、科研、创作等活动中有关版权的故事、做法或感想;可以是直接题材,也可以是间接题材。

2.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语言简捷流畅,文字在1000字左右,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可以配图(不超过3张)或者Flash等多媒体形式;

  3.征文严禁抄袭、剽窃;

4.征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各种场合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三、征文组织评选

1.此次征文活动由重庆市版权局和时代信报社联合组织实施,评奖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和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我市部分知名作家等组成。

2.采取通讯评卷形式。市版权局将收到的所有征文给聘请的评审专家,每位专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评分结束后,每篇征文的总得分除以评审专家数,即为本篇征文的得分。同时将每篇征文刊登在时代信报每周的专栏供社会公众进行评选,采用网上无计名投票的方式统计出得票数,结合专家评分即为本篇征文的最后得分。

4.按每篇征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评出各等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组织奖若干)。

5.各企业负责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组稿,并进行初评,从中推选出1-2篇优秀征文参加评选。

四、奖励

1.活动结束后,市版权局为荣获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获奖征文将在重庆市版权局网站(www.cqppb.gov.cn)和时代信报网站(http://sdxbepaper.cqnews.net)发表。

五、征文专设机构及参与方法

1.2008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杯“我与版权”征文活动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重庆市版权局308室,邮编401147。

2.要求投稿人在信封上注明“我与版权征文”字样。

3.所有征文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征文截止日期:2008年4月15日。

5.征文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E—mail地址为:cqbq308@sina.com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版权  征文活动  通知                           

  重庆市版权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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