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六处、网监处,市信息产业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场处、信息安全管理处:
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三部委决定自2007年8月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为使本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拟定于2007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3:00在市版权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我市此次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明确任务分工。请派相关负责同志准时参会。
特此函达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注:联系人:彭世全、肖晖;联系电话:023-67502723、传真:023—67502722)
主题词:版权 专项 行动 会议 函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