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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渝府197号令开展执法联动试点工作的总结(渝版权〔2007〕5号)
2008-04-25

市政府:

    从去年9月以来,我们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共办理各类版权侵权案件73件,涵盖建筑、网络、印刷、设计、工业、工艺与美术、图书等行业,其中由公安、网监、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案件23 件,协助执法的案件达24件,自行执法案件26件。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按照《决定》办案,不但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而且还更好地发挥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现将我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展开办案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版权执法及网络侵权案件协查联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我局为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行政处罚(八项)、行政确认(五项)、行政监督检查(一项)以及其它行政行为(四项)等职能,涉及工业、农业、文化、科技、网络、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维护权利人权益上,需要知识产权、工商、公安局(文保处、网监处)、信息产业、外经贸委、文化广电、政府新闻办、海关、通信管理等市级政府部门的配合,还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为此,为更好地发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维护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我市的创新成果,提高我市人民的创新意识,在重庆市整规办的支持下,我局于2007年2月成功召开了由版权相关部门参加的“版权执法及网络侵权案件协查联动单位联席会议”,会上通过了《重庆市办理网络侵权案件协查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我市著作权行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执法资源保障。(见附件1重庆市办理网络侵权案件协查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二、启动联合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成绩显著。

    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局从2006年10月底至2007年1月初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我们制定了联合执法方案;组织召开了由市公安局六处、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工商局、信产局、文化执法总队、电信、网通等38家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国统一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三次召开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六次联合执法活动;取证过程中共拷贝侵权网页4849个文件,打印侵权网页资料250份,记录取证过程文字10000余字,摄像记录2.5小时。共发出公函30余份,出动办案人员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台次。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3件,其中国家版权局交办案件19件,协助查处案件2件,自查案件2件,给予有关侵权网站负责人和设计制作单位行政处罚21件,关闭侵权网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1件,罚款4.1万元,关闭服务器及网站5个。

三、充分发挥协助执法功能,版权监管和执法得到有效加强

  从去年受理的73件案件来看,涵盖建筑、网络、印刷、设计、工业、工艺与美术、图书等行业,我局如单独调查不能完全获取案件材料,难以收集获得执法信息,难以达到执法目的,通过发挥《决定》的协助执法功能,在公安、网监、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门的大力协助执法下,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车辆50台次,查处侵权盗版软件450件,涉案金额500余万,涉及Autodesk、Microsoft、北大方正、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等权利人。比如:根据中宣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我局在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制定了《重庆市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方案》(详见附件2),选定需要协助的公安局六处、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信产局、市工商局等行政机关,并通过书面方式(《协助执法函》)明确了协助的事项。展开工作后,我们累计发放宣传海报3000余张,张挂“使用正版拒绝盗版 盗版举报电话”宣传牌69块,走访、检查、宣传动用行政人员200人次。对全市4家电脑卖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共查处9家仍在进行非法预装盗版操作系统的DIY兼容机装机商,查处预装盗版软件19套。截止今年6月,全市11家电脑商城的八达、三山、商达、华冠、三联等8家兼容机装机商已签订了正版化协议,实现了正版化。

四、建议

1.建立并公布执法机关的联络员名单,赋予联络员相应职责。

2.政府应设立执法联动专项资金,为联合执法和协助执法这种有效的执法方式提供资金保障。

 

附件:

1.重庆市办理网络侵权案件协查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2.重庆市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方案

                 

              二○○七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版权  执法  联动  试点  总结                    

  重庆市版权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办理网络侵权案件协查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为建立高效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全市版权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侵犯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理,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版权执法联动及网络侵权案件协查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版权执法联动小组组织机构

牵头单位:重庆市整规办

成员单位: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文保处、网监处)、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委、市文广局、市政府新闻办、重庆海关、市通信管理局

列席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检察院

联动小组组长由市版权局副局长吴绍阶同志担任。

联动小组副组长由市公安局文保处邓仁俊、网监处王健担任。

联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

办公室主任:市版权局版权行政管理处处长孟玲同志担任。

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与版权工作有关的两名同志参加。

二、主要工作

1.通报国家版权局交办的重点案件。

2.通报群众举报和权利人投诉案件。

3.协调与案件有关的部门参与行政执法检查。

4.协调与案件有关的部门给予行政执法配合。

5.策划参与各种版权专项行动。

6.参与并配合版权行政案件的立案、取证、执法、处罚等有关工作。

7.定期召开版权侵权案件分析会,交流版权执法经验,版权执法部门听取各部门建议意见。

8.议定向新闻媒体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件。

9.协调议定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2

 

重庆市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宣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版权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版权局局长汪俊任组长、副局长吴绍阶任副组长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小组。成员单位:市版权局版权一处、二处、法规处、市各区市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协助执法单位成员:公安局六处、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信产局、市工商局。

  二、治理目标

  严历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软件的非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行为,构建计算机软件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治理重点

  各类品牌机生产企业;计算机批发、零售商;通过出租柜台/摊位组装,批售计算机的大型计算机商城;利用柜台/摊位组装,批售计算机的个体户。

    四、工作阶段及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时限:2007年4月20日前。

  任务:主要摸清我市计算机生产企业,计算机批发商、零售商,计算机商城内出租柜台/摊位组装、批售的数量,软件预装情况。

  责任单位:版权局版权一处,操作系统软件、通用软件供应商。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

  时限:200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任务:召开由全市主要新闻媒体介入,我市计算机生产企业,计算机批发商、零售商,计算机商城管理商,商城内出租柜台/摊位组装、批售商,操作系统软件、通用软件供应商参加的宣传教育大会。(新闻媒体介入)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的通知》。

  2.通报计算机商城管理方与版权管理方签订责任书的内容。

  3.通报操作系统软件、通用软件供应商与计算机生产、销售商之间签订协议的内容。

  责任单位:版权局版权一处、版权局版权二处、版权局法规处、市公安局六处、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各区市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第三阶段:检查处罚。

  时限:2006年5月10日至6月1日

  任务:

  1.依法严厉查处在生产的计算机中预装盗版的生产商。

  2.严厉查处计算机批发商、零售商出售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

  3.严厉查处利用柜台/摊位组装批售预装盗版软件计算机的承租商。

  4.组织新闻媒体曝光违法经理商,在媒体上公布违法经营户黑名单。

  责任单位:版权局版权一处、版权局版权二处、版权局法规处、市公安局六处、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各区市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第四阶段:巩固发展

  时限:2007年6月1日至10日

  任务:

  1.计算机商城管理方与版权管理方签订责任书。

  2.操作系统软件、通用软件供应商与计算机生产、销售商之间签订协议。

  3.建立挂牌经营制度。

  (1)各批发商、零售商和计算机商城必须在显著位置张挂由市版权局颁发的牌子,内容为“拒绝盗版 使用正版 反盗版举报电话:67502722 67502723”

  (2)各批发商、零售商和计算机商城内各经营户必须向重庆市版权局申领“正版软件经营户”牌子。

  4.建立汇报检查制度。各批发商、零售商和计算机商城、计算机商城内各经营户每季度向市版权局书面汇报是否有违法、违规预装盗版软件情况。市版权局将不定期对各经营户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刊登在新闻媒体上。

  责任单位:版权局版权一处、版权局版权二处、版权局法规处、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各区市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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