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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创办连续性内部资料《重庆新兴格力》的批复(渝新出报〔2008〕53号)
2008-04-28

重庆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新兴格力第006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创办连续性内部资料《重庆新兴格力》,该资料由重庆世纪精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重庆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为月刊、4开8版。

《重庆新兴格力》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主要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介绍国内外行业信息和先进工作经验,搭建员工业务交流平台,为弘扬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推进公司健康发展服务。

希望加强对《重庆新兴格力》的管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封面显著位置用显著字号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严格限定在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并按照登记项目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范出版。出版后,应及时向我局送交样刊。

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内部资料  创办  批复                           

  抄送:重庆世纪精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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