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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创办连续性内部资料《重庆保安》的批复(渝新出报〔2008〕50号)
2008-04-28

重庆市保安服务公司:

“重保安文〔2008〕19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创办连续性内部资料《重庆保安》,该资料由重庆市保安服务公司主管主办,为月刊、4开4版。

《重庆保安》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传达党和国家对保安服务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单位工作,反映本单位及业界动态信息,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希望加强对《重庆保安》的管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封面显著位置用显著字号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严格限定在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并按照登记项目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范出版。出版后,应及时向我局送交样刊。

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内部资料  创办  批复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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