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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07年度复制单位审核登记情况的报告(渝新出印〔2008〕2号)
2008-04-29

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

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复制单位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出印〔2007〕1000号)要求,我局于2007年11月8日专门召开了复制单位工作会,会上由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缪超群传达了《通知》精神,并提出了真实、准确、按时完成对复制单位审核登记的要求。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现有复制企业3家,重庆新华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中外影音制作发行公司、西南师范大学音像出版社均属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从事光盘复制生产和磁介质复制业务的单位,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我市复制单位在2005—2006年的经营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复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从2006年的经营情况看,全市加工磁介产品69.7万盒;光盘生产16145 万片,销售收入14938 万元(含税),全年出口创汇 1140 美元,向国家缴纳税收1328万元,利润-366 万元,导致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PC料)价格大幅上涨。2006年重庆新华多媒体公司光盘出口额再次超过1000万美元。

三、存在的问题

1.目前由于磁介质产品市场整体萎缩,教材多品种版本和教材配盘直销发展较快,导致磁介质产品加工数量大幅下降,加工成本上升,磁介质产品生产越来越艰难。

2.光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06年重庆新华多媒体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受理客户投诉45起,既有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也有印刷包装上的质量问题。

3.光盘销售上存在的问题。2006年由于日韩系品牌、台湾系品牌、欧美品牌的大幅降价,导致光盘价格相互厮杀。加之光盘生产品种单一,参与市场竞争的难度加大。

四、我市已建立复制单位违规档案,并实行对复制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八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印刷复制  审核  登记  情况  报告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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