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华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口光盘生产专用模具的请示》(渝新﹝2006﹞第0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进口光盘生产专用模具370张,作为光盘生产线的配套设备。其中: CD- R(120MM)专用模具200张,CD- R(80MM)专用模具50张,8倍速DVD-R(120MM)专用模具50张,16倍速DVD-R(120MM)专用模具50张,DVD-R(80MM)专用模具20张。请按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号)和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关于不得进口二手光盘生产、复制设备的通知》(新出联〔2001〕21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刷复制 进口 生产模具 批复
抄送: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
口司(或外国投资管理司),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重庆
海关。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