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互联网出版机构及各大网站:
现将市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下发的《市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渝网安办〔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按照《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备案。
附件:《市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出版 选题 批复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