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出版发行单位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出机字〔200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出版发行单位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出版 发行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公司。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