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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
2005-06-14

行政许可事项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

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15号令)第十七条

许可条件

委托书必须是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格式,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数量限制

许可程序

由印刷企业持《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到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许可期限

当场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印刷市内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出据填写并加盖出版单位、印制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2.印刷市外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出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加盖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3.市内出版单位到市外印刷图书、期刊出据填写并加盖印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申请书格式文本

作为本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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