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
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15号令)第十七条
许可条件
委托书必须是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格式,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数量限制
无
许可程序
由印刷企业持《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到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许可期限
当场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印刷市内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出据填写并加盖出版单位、印制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2.印刷市外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出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加盖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3.市内出版单位到市外印刷图书、期刊出据填写并加盖印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申请书格式文本
作为本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