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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著作权管理;负责贯彻落实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版权工作精神,搞好版权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起草本市著作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区市县版权行政管理和版权执法工作;对图书、电子音像、软件、互联网和工业、科技等领域的侵犯版权行为进行监管;调解版权纠纷案件;受理著作权人投诉、社会公众举报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对版权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负责有关著作权的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著作权管理和保护机制工作;组织全市版权专项治理活动。协助执行国家版权局和其他省市对著作权侵权案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长:孟玲 电话:675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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