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 8重庆市新闻出版局8行业动态8我市快报
我局确定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初评原则并提出审核标准
2008-08-26

7月全国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三家出版社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有序展开。

鉴于我市三家图书出版单位发展状况较好,总署计财司2007年发布的《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显示,重庆市的社均出版能力连续两年全国第一,重庆出版社的出版能力在全国出版社总排名中位居第14位,连续两年为综合类出版社的冠军,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和重庆大学出版社分居全国大学出版社出版能力排行榜的第7位和第15位。因此,在评估工作中,准确客观量化初评指标、真实反映各社综合发展状况是评估工作的重点。为此,针对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初评打分的项目,我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标准,准确量化

为了客观公正地对三家出版社的发展状况作出评估,我局结合我市的例行检查情况,在编校质量评估、印装质量评估、制度建设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估细则。

(一)编校质量评估方面。一是依据总署20062007年开展的全国教辅读物质量专项检查情况;二是依据重庆市2006年、2007年三次编校质量的检查情况,三次检查的不合格率平均在10%以内的,扣0.1分值(即0.5分);不合格率平均在20%以内的,扣0.2分值(即1分)。

(二)印装质量评估方面。依据重庆市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认定结果,以送检品种全部合格为基础,其中优质品达70%以上为优秀,以此按10%的比例递减扣0.1分值。

(三)制度建设评估方面。一是依据出版单位是否受到过省以上行政部门的违规通报和处罚;二是就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参照《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07年图书三审意见检查情况的通报》(按每位编辑每年一份的比例进行检查),检查总品种的不合格率在10%以内扣0.1分,不合格率在20%以内扣0.2分,以此类推。

二、认真审核,客观公正

按照诚实、守信、严肃、认真和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我局参照以往的统计报表,对各出版单位填报的评估登记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比对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对相关评估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对一些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评估项目,要求出版单位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提供。如:出版单位办公条件中的办公场地问题,社领导参加岗位培训的情况、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出版单位受表彰的情况、制度建设等等,在出版单位报送的评估材料中均要有附件证明。

(二)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鉴于我市出版单位的一些特殊情况,如重庆出版社是在一家出版社的基础上组建的出版集团,下属有10多个子公司(如房地产公司、旅游公司等),以往报送的一些数据反映的是重庆出版集团的情况,而此次评估的对象是对出版社而非出版集团,其填报的运营情况小于以往(如资产总额、流动资产总额、利润总额等),所以要求重庆出版社在《评估登记表》中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三、相互沟通,有序推进

为及时沟通评估工作的相关情况,市等级评估办公室编发了《重庆市评估工作简报》上报图书管理司,下发各出版单位;同时还通过与出版单位的对话,多方位畅通信息渠道,通报评估工作进展,交流各出版社的工作情况,使评估工作得以高效有序地进行。

目前,我局对所辖的重庆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和重庆大学出版社的初评项目打分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并已按照要求将相关评估材料上报总署。

 出处:图书电子音像处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 2005 重庆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楼)4楼 邮政编码: 401147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